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 2020, Vol. 56 ›› Issue (16): 234-240.DOI: 10.3778/j.issn.1002-8331.1906-0073
韩正涛,张悟移
HAN Zhengtao, ZHANG Wuyi
摘要:
研究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制造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协同创新中的知识转移问题,分析了分散决策、集中决策、普通收益共享决策和议价条件下的收益共享决策时四种情形对供应链协同创新中知识转移决策的影响,比较了四种决策情况下的相关变量的大小和在不同知识吸收能力下的变化规律。结果发现:收益共享契约机制可显著提高供应链协同创新中的知识转移数量,有利于提高供应链的整体利润,还有助于降低产品零售价格、批发价格等,并且议价条件下的收益共享契约机制比普通的收益共享契约机制效果更为明显。研究表明收益共享契约机制能够有效地促进供应链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同时供应链企业间的知识吸收能力也会影响到供应链协同创新的效率。